將保單或未來之保險金交付信託,不但可以幫助委託人管理眾多的保單,也可以提高保單的隱密性,更是照顧保護未成年受益人,逐步實現子女教養、教育、創業等階段性需求,最好的資產管理方式。
透過受託銀行獨立且專業的管理,委託人可以一次或分次方式支付信託財產,由受託銀行依信託契約內容,分散運用於存款、基金、債券及股票等收益相對穩定且風險低的理財工具,並依委託人的需要,定期或不定期將信託收益給予受益人,作為生活費、醫療費等,以確保老年生活品質。
由委託人將股票或債券等有價證券交付信託,由受託銀行管理(收取股息或行使股東權)及處分,減輕委託人親自處理繁雜瑣事的困擾。
依信託目的不同,分為「不動產開發信託」、「不動產管理信託」及「不動產處分信託」等。透過受託機構的專業開發與管理,可提升不動產的運用效益。
公司及員工每月提撥資金交付信託,由受託銀行定期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或定期投資,創造勞資雙贏局面。
以慈善、文化、學術、技藝、宗教、祭祀等公共利益為目的,而成立之信託。